新的《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本法有关药品经营的规定。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这意味着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处方药可以在网络上销售,业界将此当作网络销售处方药的绿灯。
不过经济观察网记者注意到,国家发改委11月22日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下称《负面清单》),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采用邮寄、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这一规定自2016年就写入《负面清单》,在今年的《负面清单》中,该项规定被解释为“个别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且确需暂时列入清单的管理措施”,应尽快完善立法程序。该规定引发业界的讨论:政策层面出现“打架”?网售处方药到底会不会放开?能放开到什么程度?
“对于《药品管理法》,我们现在翘首以盼,希望在处方环节或者是药品供给环节有更多细则落地。因为不怕有规则,就怕没有规范。阿里健康也在积极思考如何对应立法框架。” 阿里健康医药事业部负责人汪强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药品的使用非常专业,离开了医院场景之后,怎么把专业的商品和患者做好连接,肯定不是一个政策或者一家单独的企业可以做到的事情。
此前,对于要不要放开网售处方药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如何保证处方的真实性和安全性、第三方平台和线下药店的责任界定等方面。
11月初,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司副巡视员徐胜敏在2019年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上透露,药监局正研究制定《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办法》,该监管办法允许有条件放开网售处方药。
徐胜敏同时表示,该监管办法的研究制定工作去年已启动,“目前国家药监局正会同卫健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如何保证处方准确可靠、如何保证公众购药便捷和用药安全等。监管办法也将争取尽快发布实施。”
(责任编辑:张倩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