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疫苗接种收服务费 最高25元
北京二类疫苗实行零差率销售,包括甲肝灭活疫苗、水痘疫苗、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等
北京市二类疫苗实行零差率后,二类疫苗服务费明确,市发改委、卫计委、人社局日前联合发文明确,本月起,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项目最高指导价格25元,下浮幅度不限。
所谓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包括甲肝灭活疫苗、甲乙肝联合疫苗、灭活脊灰疫苗、Hib疫苗、麻腮风联合疫苗、23价肺炎、水痘疫苗、流感疫苗、口服轮状病毒疫苗、A+C结合流脑疫苗、ACYW135群脑膜炎疫苗、灭活脊灰-百白破-Hib五联疫苗、狂犬病疫苗等。
相关通知明确,疫苗接种机构收取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用,第二类疫苗应当实行零差率销售,服务内容应当满足项目内涵有关要求,不得超标准收费。项目内涵包含的服务内容,不得再单独收取费用。《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疫苗由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疫苗接种机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还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项目、价格、服务规范等内容,落实好明码标价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