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讯(记者李娜)近日,为引导鼓励各地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明确了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创建目标、创建范围、创建标准、工作流程,并在创建标准中指出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优势和作用。
《方案》明确,创建范围包含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区、市)、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3个项目。示范机构创建活动每2年开展一次,每次创建示范机构约100个(含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在创建标准方面,《方案》强调,对于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区、市)、示范县(市、区),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产品和服务,增强社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优势和作用;对于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要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为老年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养生保健等健康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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