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卫生部的统一部署,从2014年1月1日起常州市级及辖市(区)所有非盈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公办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将全部更换使用新版防伪医疗收费票据,旧版医疗收费票据一律停止使用。
新版医疗收费票据,一是统一版式。新版医疗收费票据分为门诊收费票据和住院收费票据,各医疗机构收费票据版式统一,同时套印全国统一样式的财政票据监制章,票据号码前加印常州地区码3204。二是科技防伪。新版防伪医疗收费票据使用防伪专用纸张,并设置了四处全国统一的医疗收费票据防伪标识,采用高新技术,增强医疗收费票据防伪功能。三是系统管理。新版防伪医疗收费票据的印刷、发放使用、缴销将全部纳入常州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对强化医疗收入监督检查,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