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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要对口支援3所县级医院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08     点击数:0

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印发2013年~2015年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要求有步骤地加强县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在完成3年重点工作的基础上,要形成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的科学程序,建立支援效果评估的指标体系与定期评估制度,使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成为提升县医院能力的长期有效手段。 

  方案提出,到2015年,我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要实现以下目标:每个县均有一所县医院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受援县医院建立起针对当地疾病谱和重点疾病的临床二级诊疗科目;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至少有1所县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平均住院日≤9天,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三级医院下转的诊断明确的患者,能够在县医院得到规范化的诊疗服务;县医院及其各科室的管理架构完整,各项制度健全,能够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患者安全目标,二级甲等以上县医院基本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能够利用远程医疗系统开展疑难危重病例会诊、病理诊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方案要求,梳理调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关系。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合理调配省内和省际间资源,使省内每所城市三级综合医院与3所县级医院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已经成为三级或二级甲等医院的受援医院,可以考虑同时与省内三级专科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提高相应专科服务能力和水平。东部省份以技术协作为主,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为辅,对国家级贫困县、少数民族县、边境县继续派驻人员支援,利用现代化远程手段开展技术协作;中西部省份以派驻人员到县医院支援为主,包括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省际间医院对口支援,东部地区三级医院原则上支援西部地区三级医院,可以根据需求,支援一部分二级医院。 

  方案强调,要建立城市三级医院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管理人员制度。受援医院要把派驻医师纳入本院医务人员日常管理,进行门诊、病房排班。各省要建立支援医院派驻人员和受援医院派出人员考核制度,重点考核派驻人员到岗开展工作情况,派出人员学习掌握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规范化诊疗方案,适宜技术和复杂疑难疾病筛查、诊断、一般性治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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