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住院,医保卡里一分钱没有也没关系,个人只需负担三分之一的费用;看门诊自费金额超过1200元后,超出部分可报销 60%;去医院看病前一定要到社区医院转一下,否则一分钱也报不了……近日,一则《医保卡的惊人用途》网上热传,成都市医保局日前向记者证实,这些都不靠谱。
近日,一则《医保卡的惊人用途》通过微信在朋友圈里疯传,甚至有市民前往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以下简称成都市医保局)服务窗口咨询,省、市医保系统的工作人员也多次被朋友们求证。
医保卡是否真如网传的那样有这么多惊人的用途,能省这么多钱?就此,记者到成都市医保局基本医疗处求证后得知,成都市的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并没有上述报销政策,网络传言不可信,成都市医保局呼吁大家不要信谣也不传谣。
住院都可以报销2/3费用?
不一定
网传内容:“生大病需要住院治疗,医保卡里面一分钱没有也没关系,出院时医院会和医保中心结算,个人只需负担三分之一的费用。”
“这个说法有问题,住院看病报销情况要视诊疗项目、用药是否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畴以及报销比例而定。”成都市医保局基本医疗处处长吴敏介绍,成都市职工住院报销的依据是2008年11月3日成都市政府颁布的《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里面对报销比例有明确的规定。
吴敏举例,如果两个年龄一样、患同样的病、住同一家医院、用同样的诊疗手段以及同样的药品,这两个人报销的比例应该是一样。反之,如果其中一人使用的自费药品、自付药品更多,诊疗方式也与另一个不同,结果就会导致两人报销比例不一样。
门诊金额超1200元报60%?
不靠谱
网传内容:“看门诊用完卡内余额后,如自费金额超过1200元,超出部分是可以享受报销的,比例是百分之六十。”
吴敏说,微信中的这个说法非常不靠谱。同样,她以成都市城镇职工举例,单位为员工购买了医疗保险后,每个月会给每个参保人员的医保卡的个人账户上划拨部分金额。“医保卡个人账户上的钱支付范围,办法里也有明确规定。”吴敏说,主要用于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或有利于疾病治疗和康复的医疗器械等发生的费用。
至于看门诊还可以报销的说法,吴敏说,成都市参保的城镇职工若患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慢性或重特大疾病的,按规定程序申报后,门诊费用可纳入报销,普通门诊不能报销。
想多报先到社区医院转一圈?
没必要
网传内容:“在去医院看病之前一定要到社区医院转一下,这个手续万万不能省略!否则的话即便你花了万儿八千的,一分钱报销也没有!”
吴敏说,就城镇职工参保人员而言,《办法》明确了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其数额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扣除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后,由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级别按比例支付:三级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2%,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了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
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病情、以及自己经济承受能力自由选择医疗机构。不需要看病先去社区卫生中心去转一圈,再去各专科医院转一圈。
自费部分累计超1200元可报?
不能报
网传内容:“自费部分是可以累加的,每年只要达到1200元,超过部分就可按比例报销。不信问问你身边的人,有几个人知道这条规定的?”
对此,吴敏回应到,成都医保政策明确规定自费部分由病人全额承担,不能纳入报销。我国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总体方针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由各省、市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出台具体的办法,各地存在差别。以四川为例,四川21个市州和省级单位都是各自统筹,都存在差别。
准备去看牙医的市民秦小姐看到这条微信内容时,以为这条微信将为她省去不少钱,她曾私下向在医保系统工作的朋友咨询过。当朋友告诉她此微信内容不可信时,她还将信将疑。
观察
整合各地最抢眼政策成都并不一定有
微信内容从何而来呢?是否真的完全不存在?省、市医保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分析,由于各地统筹标准不同,报销的政策也存在差别。因此,不排除个别地方存在微信中所说的那些政策。可能一些网友将各地政策中最抢眼的部分整合到了一起,形成了一个不准确、也不具有指导性的网帖,在网络上流传开来。
在此,成都市医保局希望通过华西都市报告诉广大市民,微信中的一些说法,不符合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市民需要了解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拨打12333查询,希望市民不要信谣也不要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