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25日,江苏省42个新农合统筹地区被确定为新农合大病保险省级试点,占全省统筹地区总数的53.8%,受益参合人口达2300万。从7月1日起,江苏省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实施。
该省合理确定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各试点地区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5元以上,最高的达到75元,全省平均筹资17.5元。原则上按照当地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设定大病保险起付线,最低的县设定起付线为6000元,最高的为17000元。该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全面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以地级市为单位做到新农合基本补偿政策统一,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严格执行省定新农合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尽力保障大病患者的实际治疗需要。
据悉,该省将医药费用管控的重点从以往对需方的约束调整为对供方的严格管理,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措施,加强转诊管理,以遏制过度医疗需求、防范大病保险运行风险。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大病保险省级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大病保险与新农合、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提高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