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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普宁非法买卖医疗垃圾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30     点击数:0

针对全国三甲医院普宁市人民医院“非法买卖医疗垃圾”的行为,广东省普宁市政府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事件调查结果。已有10人因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被刑事拘留。普宁市里湖、池尾、燎原、梅塘等镇(街道)的医疗垃圾非法回收点已被查封。目前,案件审理工作仍在进行。 

  普宁市副市长陈裕民说,对负有主要责任的普宁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颜秋盛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副院长林东浩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普宁市人民医院环境整备股股长赖汉林给予党内察看两年处分;普宁市卫生局局长、环保局局长等相关责任人仍在查处之中。 

  此前,有村民举报称在普宁市与揭西县交界的南阳村一处偏僻老林中,未经任何防护处理的医疗垃圾露天堆放长达1年之久,数量或达10吨。此事于26日网络曝光后,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事件发生后,揭阳市、普宁市两级政府组织调查组展开调查,27日普宁市卫生局局长、环保局局长被立案调查,普宁市人民医院院长已被停职、立案调查,该院一名副院长被免职、立案调查,另一名副院长被停职、立案调查,相关两名股长免职并立案调查。28日,5人因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被刑事拘留,4处医疗垃圾回收、加工点被清查清理,1辆货车被查扣。 

  据记者调查,从普宁市人民医院流出的医疗垃圾,按原材料可分为玻璃和塑料两种。大瓶被打成玻璃碎片当做废料卖到玻璃厂;小瓶可直接当做玻璃废料卖;250毫升容量的中瓶被直接卖出,经过简单清洗、消毒后再次使用。而针筒、输液瓶(塑料)则流向了废品收购站,再中转至废旧塑料加工厂,最终以成品或配件形式进入市场。 

  在曝光的医疗垃圾堆中,一些输液单、化验单显示有“佛山市南海区中医院”“佛山市中医院”“顺德区桂州医院”“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名称。对此,佛山市卫生局副局长谭光明表示,已成立调查小组对各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流出的途径进行调查。如果佛山市确有医疗机构存在违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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