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日,中国首部旨在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的法律——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自愿住院”“破解出院难”“改变被精神病”等关键词频频见诸媒体。今天是新法实施后近半个月,作为精神障碍患者收治主体的精神病医院有了哪些变化?各医院又推出了什么措施?针对这些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本市最大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据了解,在患者入院收治方面,将以前入院后的风险评估前置,用于对患者是否需要住院的评估标准。同时,对有危害安全性的患者的约束,也转变为必要时约束,评估无风险后立即解除,避免了长期滥用约束手段。
【特别关注】1
收治程序临床风险评估提前判断收治
■法律原文
“有完善的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管理制度和质量监控制度。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应当遵循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人格尊严的原则,保障患者在现有条件下获得良好的精神卫生服务。”
“新法最大亮点就是从病人来院到住院直至出院,均以患者知情、资源为原则。”回龙观医院副院长王绍礼说。此前,患者来院后医生多凭经验判断是否需要住院。但现在,来院患者均须接受两项量表式评估,才能决定是否需要住院,这些评估主要是判断患者是否具有攻击风险、自杀风险等。
王绍礼介绍,此前,这些评估都是在患者入院后,用于临床评估的,现在则被前置了。王绍礼表示,评估依据是病史资料和检查所见,不能主观臆断或凭经验判断患者是否需住院,量表评估是量化工具,更具客观性。
在《攻击风险评估量表》中,患者被分为四级,包括被动的言语攻击行为、主动的言语攻击行为、有主动的躯体攻击行为等,每一级都对应有详细的症状表现和处理举措,除最轻的一级“遵医嘱,对症治疗”外,其余三级都须严密监护。而在《自杀风险评估量表》中,则采用打分制,对患者有无自杀企图、自杀方式、人际关系状况等进行评分,满分43分,10分以上即为“危险”,而32分以上则具有“极度自杀风险”。医生需将评估结果告诉患者和其家属,提出治疗建议,比如建议住院。
王绍礼表示,虽然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但如果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两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住院治疗。一种是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另一种是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特别关注】2
约束治疗
■法律原文
“精神障碍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或将要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没有其他可替代措施的情况下,可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禁止利用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惩罚精神障碍患者。”
约束实时评估杜绝长期滥用
王绍礼介绍,保护性约束是指在精神科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针对患者病情的特殊情况,对其紧急实施的一种强制性的最大限度限制其行为活动的医疗保护措施,它是精神科治疗护理这类特殊患者的方法之一,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其他意外因素对患者的伤害。
精神卫生法实施前,医生认为一名患者有伤己或伤人危险时,会开保护性约束的医嘱,护士执行。但现在,医生须经过对患者的评估,有证据表明不约束对病人或他人不利,有必要进行保护性约束时,需要在约束前告知病人,并在实施此约束的24小时内告知其监护人。
保护性约束虽然名为对患者的“保护”,且处于本人一时自残、自戕、行动过激的行为,但该方式在公众看来还是“太不人道”。
王绍礼表示,精神卫生法实施后,回龙观医院对保护性约束进行了“大动作调整”,即对患者发病时的约束医嘱,由长期、即刻约束,变为只允许即刻约束。原则上,约束执行后,医生会每4小时对患者进行一次评估,经评估病情稳定后,须立即解除约束,杜绝长期约束的情况。在约束期间,医生也会对患者评估,以确定什么时候能解除约束。同时,医生还必须告知患者将对其进行保护性约束措施,如其本人不同意,医生须对其进行再评估,如果确实没有约束必要,应取消约束医嘱。
【特别关注】3
自由行动
■法律原文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
试点开放病房扩大活动空间
精神病医院留给大众的印象,大多是“铁将军把门”,即使病房大门已锁好,护士也要长期巡视,以防万一。按照规定,除了每日外出活动和进行检查、康复等外,所有时间都要在这个封闭的环境内度过。但是,精神卫生法颁布后,患者活动范围严重受限的局面将得到改观。
王绍礼介绍,目前,打造“开放式病房”已列入回龙观医院今年的工作计划,首批将改造40张床位的“开放病区”。住院患者经过医生评估达到稳定阶段后,即可入住开放式病房。按照预想,病人除治疗时间须回到病区里外,其他时间可以在医院内自由活动。同时,还将设置一定数量的家庭病房,家属可陪伴治疗,此举旨在让患者在出院前提前感受家庭氛围,也有利于和家庭成员间的沟通。
“活动半径的扩大将有利于病人解除心理上的束缚,在开放病房,患者可以自己安排自己的时间和生活,有利于他身心恢复和出院后恢复社会功能。”王绍礼表示,目前,医院已有20张床的开放性病房,主要收治神经症患者,下一步,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也将通过分级分类管理,实现从封闭式,到半封闭,直至开放式的管理。
“我们最大的顾虑是精神病患者冲动具有突发性、不可预见性、危险性的特点,开放病房必须考虑这些特点。这不会影响我们开放的步伐,但需要一整套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做保障。”王绍礼介绍,预计今年底前开放性病床数量在现在的基础上扩大3倍。开放到什么程度?哪些患者可以入住?入住标准是什么?王绍礼表示,尽管精神病院病房从封闭式短时间内变为开放式不现实,但医院“摸着石头过河”将逐步扩大试点病区规模。
■探访
>>入院前
详细告知收治耗时翻倍
5月9日,回龙观医院门诊大厅里挤满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患者,2米多宽的过道里,患者或家属或坐或站,往来的人们只得侧身穿梭而过。门诊一诊室内,邬昊(化名)正和妻子小声争执着,面对医生给出的“住院治疗”建议,两人各执一词。
10年前,邬昊开始出现癫痫症状,曾复发过几次,目前已经出现精神疾病症状,医生担心他产生自伤、攻击等行为,建议他住院接受系统的治疗。显然,邬昊对入院治疗十分抵触。妻子只得耐心安抚:“你昨天还说自己舌头都没了,嘴都张不开了,听话,住几天院好了咱就回家。”邬昊默许地点点头,拉着妻子走出诊室,表示“要再商量下”。
根据新的精神卫生法要求,医生把患者和家属的合法权益和义务详细介绍了一遍,包括住院期间的通讯权、书信权和会客权等。“收治一名患者,原来进行告知和征询意见大部分只要十分钟左右就可以,但现在要半个小时以上,而且对每个患者都要进行详细的入院前风险评估。”医生说。
院方介绍,《精神卫生法》自5月1日正式实施后的9天时间里,外界预计可能出现的“患者住院减少”的情况并未发生,门诊量、床位周转率、使用率和往年同期相比没有变化,日均门诊量400人次以上,5月8日这一天达到480人次。曾经有人担心“既往存在不适合入院的患者被强制入院的情况”,这些数据也从侧面证明,上述担心也是多余的。
>>治疗中
进出病区可便衣不受阻
回龙观医院的第18病区是一座平房院,而它在一般的精神病医院里是个特例。18病区是一座长方形环廊型病区,一侧是有30张病床的病房,对侧就是医生办公室,中间无任何屏障,患者和医生可以自由进入对方“领地”,病房另一头是五六间康复治疗室。住在这个平房院里的患者也可以自由出入,除了在院子内晒太阳、遛弯外,甚至可以走出医院大门,去购物、看电影、约友人吃饭等,当然,这些活动均须向医生请示并得到批准后才行。
5月9日上午11点左右,回龙观医院其他病区铁门紧锁,但18病区只有一扇透明的玻璃门,一把软链锁随意搭在门上。一名便衣男子在妻子的陪同下,走到病区门口,与医生打了声招呼走进了病区。他叫老刘,是正在接受治疗的患者,刚刚外出进行艺术行为治疗。如果不是医生介绍,谁也看不出他是一名精神病人。
这个时间是外出自由活动时间,患者们大多不在病房里,推开病房门,标配的浅粉色的沙发摆放在门口一角。在这里,患者自由布置病房是一项特权,病区内,随处可见的绿色植物、五颜六色的千纸鹤和过年时百姓家家户户都会贴的红色“福”字。
医生彭旭说,18病区主要收治的是神经症患者,以焦虑、抑郁等心理障碍居多,不存在伤及自己和伤及他人的风险者,年龄最大的逾七旬,最小的才8岁,虽然说是开放式病房,但鉴于精神病的特殊性,病区内还是有巡回护士密切观察着患者们的举动,发现异常行为时将及时报告医生。
与综合医院无二,在这里家属可以陪住,在每天的病区开放时间,即早6点30分至8点,中午11点至12点,下午4点至8点,患者可以自由出入病区在医院内活动,如遇特殊情况需出院活动时,需向医生“报告”,“我们会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