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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床不能成为拒收病人的理由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01-04     点击数:0

暴露出的不是有没有床位的问题

  “‘120’载病人转5家医院不得收治”事件,暴露出的不是医院急诊科有没有床位的问题,而是急诊科不得推诿病人的问题。北京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说,北京市酝酿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急诊工作的通知》,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医疗卫生服务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推诿患者,确保患者就诊权益”。

  他说,北京市将强化首诊负责制。患者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 

  面对目前急诊就诊无门槛,多数患者倾向去三甲医院看急诊的现况,不少急救车只能“就(患者)意愿”,方来英说,院前急救转送患者应遵循“就近、就急、就能力”的原则并参考患者或家属的意见,保证患者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开放急诊治疗的医疗机构必须接收院前急救转送来的患者,并依据病情轻重组织救治。

  “今后,患者将通过在急救车上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方式,为自愿选择医疗机构承担相应责任。”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负责人路明说。

  昨天下午截稿前,北京市卫生局有关部门负责人给记者打来电话说,目前,北京市院前急救首次送达接收率达98%,并表示“病人转运5家医院才能收入急诊是个别现象”。

  急诊病人分流难与利益导向相关

  为规范急诊,北京市提出将急诊抢救能力与医院等级评定挂钩,这将会给大型综合医院带来非常大的压力。没床、没设备确实是很多大医院急诊科的现实状况。不少三甲医院的急诊科因为病人滞留严重,新来的病人只能在过道上加床抢救。方来英说,急诊病人分流难与医院内部的资源布局、利益导向相关。“如果医院的病房没有收治院内的急诊病人,而是收治了院外的非急症病人,那就有问题了。当然,由于卫生部门对住院的床位周转率、死亡率考核、医保的导向等原因,也导致很多科室不愿收治那些复杂危重的慢性病患者。”

  “通过行政问责的压力,才能规范医院内部管理的问题。如果医院设有急诊科,就不能以没床或床满了为由拒收病人。在任何情况下,急诊科医生都没有权利拒收病人。”方来英说,今后,如果仍有医院称急诊科“没能力”而拒收病人,卫生行政部门要重新审核该医疗机构的能力和级别,对达不到要求的医疗机构须降级、降等。

  急诊科建设应以病人需求为导向

  中国医院协会顾问陈晓红认为,急诊是关系到病人生死的关键科室,必须建立问责制,并向社会公开。这种制度必须由卫生行政部门拟定下发。

  更为重要的是,医疗部门应进行调研,明确急诊科推诿病人是确有困难还是责任心的问题。陈晓红说,首先调研全市近三年急诊病人的数量增加了多少?要分析是否看急诊的病人都符合急诊条件?急诊的床位和目前的急诊人数到底是否相符?政府在经过调查研究之后,应明确“以病人需求为导向”的急诊科建设标准。如果调研发现急诊存在床位的刚性需求就应该增加床位,如果急诊存在人员短缺的现象就应增加医护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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