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力勇 通讯员胡晓军)从今年1月1日起,河南省参合患者住院费用将实行分级分段补偿。这是记者从河南省卫生厅近日召开的2013年全省新农合统筹补偿政策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的。
同一个病种,在不同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最高可报销90%,最低只能报销45%。1月1日起执行的《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2013年版),将医疗机构分为乡、县、市、省4个级别6个层次,不仅执行不同的起付线标准,同一级医院一定数额内的医疗费用还将执行不同比例的补偿政策。新政策同时规定,对于住院一次性花费超过5万元的参合患者,新农合实行分段补偿。5万元以内(含5万元)部分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规定比例报销,5万元~8万元(含8万元)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8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
该省卫生厅副厅长秦省说,通过实行分级分段补偿,合理分流患者,引导患者常见病、多发病去基层,疑难病和重大疾病到上级医疗机构,既有利于减轻参合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也有利于充分利用有限的医疗资源,使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