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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外用药物剂型不只三种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23     点击数:0

健康报4月16日《寻医问药》版刊发了《皮肤病药膏 不是涂得越厚越好》一文。文中有一段这样的表述:“皮肤科的外用药一般根据剂型不同,可以分为溶液(酊剂)、乳膏(霜剂)及软膏三种。”并称“通常急性皮炎(湿疹)面积较大或表面有渗出时,多选择外用溶液,每次尽可能涂抹覆盖所有皮疹,以涂湿为度”。对此,笔者不敢苟同,特予商榷。

  依据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教材《皮肤性病学》,外用药物常用剂型为13种,而不是3种。其中溶液的定义是“水+水溶性药物”,酊剂的定义是“乙醇+溶于乙醇的药物”。所以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剂型,而不是文中所述的那样将酊剂归纳为溶液范畴。乳剂包括油包水的“脂”和水包油的“霜”,而不是仅仅只有霜剂。

  在外用药物的治疗原则中,对于急性皮炎(湿疹),当伴有大量渗液或脓性分泌物时,只能应用溶液湿敷,而且大面积湿敷应选低浓度,应用面积以不超过全身面积的1/3为宜。若为糜烂、渗出不多时则应选用糊剂;如仅有红斑、丘疹而无渗液者,可选用粉剂或洗剂。所以笼统地对“面积较大或表面有渗出”的“急性皮炎(湿疹)”、“选择外用溶液尽可能涂抹覆盖所有皮疹,以涂湿为度”是不妥当的。在此特别要指出的是,酊剂仅适用于慢性皮炎且无溢液或厚痂者,不宜用于破溃处、口腔周围、黏膜处和范围广泛的皮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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