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的主要危害在于引起心、脑、肾以及整个动脉系统损害。一旦患者发生靶器官损害,降压达标将会更难,治疗效果亦将更差,因此应努力在发生显著靶器官损害之前,将患者血压持久地控制在理想范围内。实际上,高血压所导致的靶器官损害是一个缓慢渐进的过程,在出现明显的临床表现之前,脏器损害的病理生理过程即已启动。对于高血压,降压治疗的最终目的是降低心血管危险水平,减少靶器官的损害,进而最大程度地改善患者的预后。所以,高血压的药物治疗必须始终认真对待。高血压经医生确诊后,很多患者都会在医生和药师的指导下采取自我药疗,但实际治疗过程中却存在不少误区,有些甚至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高血压患者服用降压药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忌凭感觉服药 许多高血压患者平时不测血压,仅凭自我感觉服药。平时感觉舒适的时候就减量服用或不服降压药物,一旦出现头晕、头痛等症状,就加大药量。殊不知,血压忽高忽低或下降过快,同样会出现头晕、头痛等不适症状。如果不监测血压而盲目服药,不仅不能控制血压稳定,还会使病情恶化,诱发其他心脑血管疾患。总之,自觉症状和病情轻重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应定时测量血压,及时调整用药,以达到维持巩固的效果。
忌单一用药 目前认为,单用一种降压药物,可以使血压降低10~20毫米汞柱。如果单用一种药物不能将血压控制得很满意,主张合用其他种类的降压药,而不是增加单一药物的剂量。这样可以避免药物剂量增加带来的副作用,还可以利用不同种类降压药之间的协同作用,增加降压药的效果。有些原本血压很高的患者,在开始治疗时,就需要进行两种甚至更多的降压药物的联合治疗。随机临床试验证明,大多数高血压患者为了控制血压,需要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降压药物。合并用药时每种药的剂量不大,药物间治疗作用有协同或者至少相加的作用。合理的联用还可以将药物不良反应相互抵消,至少不重叠或相加。
忌间断服药 有些患者在应用降压药物治疗一段时间后,症状有所好转,血压降至正常,就认为已“治愈”,便自行停药,结果没过多久血压再次升高。如此这般,人为地使血压反复波动,对身体危害很大,不仅加重病情,还容易使机体产生耐药性,甚至引起“高血压危象”等急症。
忌降压过快 俗话说“欲速则不达”,降压操之过急,效果不仅差,还可能发生意外。降压药物均要在用药后的2周左右才能达到最佳效果,一般来讲,除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等外,其余高血压患者均宜平稳而逐步降压,由于血压下降过快、过低不但会使患者发生头昏、乏力等体位性低血压的不适症状,还极易发生缺血性脑卒中。因此,降压治疗必须把握住缓慢平稳的准则。
忌无症状不服药 一些高血压患者血压虽然很高,却无任何自觉症状。这类患者往往对自己的病情缺乏认识,很少服药或从不服药。但无症状高血压长期不服药,会使病情加重,还会诱发心脑血管疾患。医生建议,定期体检,并留意血压波动,是指导高血压用药的重要途径之一。
忌睡前服药 有些高血压患者喜欢睡前服用降压药,认为这样治疗效果会好些,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人在睡眠后,全身神经、肌肉、血管和心脏都处于放松状态,血压比白天下降20%左右。如果睡前服药,两小时后血药浓度到达峰值,导致血压大幅度下降,心、脑、肾等重要器官供血不足,从而使血液中的血小板、纤维蛋白等凝血物质在血管内积聚成块,阻塞脑血管,极易引发缺血性脑卒中。
忌突然停药 长期服用降压药的患者,如果突然减量或停药,可使血压反弹而引起一系列的不良反应,医学上称之为降压停药综合征。主要表现为血压急剧升高、头昏、乏力、头痛、出汗等;有的因为血压骤升而并发心血管痉挛,甚至引发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病变而危及生命。
因此,高血压患者在用药治疗时,只有严格遵照医嘱或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用药,才能更好地发挥药物的治疗作用,有效地控制血压,减少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