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都追踪报道了深圳市罗湖医院“插管通肺却误插进胃,治死患者改病历”的事件。昨日,调查组发布调查结果确认,院方在医疗事故中存在责任并有篡改病历以及公款吃喝等问题,多名责任人受到处理,罗湖区卫人局亦派出工作组进驻医院监督整改。
据通报,经调查组调查和专家组讨论,患者术前诊断明确,有手术指征,但对围手术期(围绕手术的全过程)的风险评估不足。手术后,患者出现呼吸困难。采取气管插管的措施,但气管插管可能误入食管,延误最佳抢救时机,最终导致患者不可逆性的缺血缺氧脑病引发多器官衰竭而死亡。
调查组称,8月7日16时35分的抢救记录中,胸外科(普外科二病区)住院医师潘宏信、主任兰志祯对血氧饱和度及当时体征未真实描述,两次气管插管仅描述为一次,为伪造病历。常务副院长关养时、院长助理兼医务科主任张天峰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患者死后,经医调室协调,院方赔偿人民币98万元,上述纠纷处理按相关规定进行,不存在“天价赔偿”和医院与家属“私了”及额外50万元“封口费”情况。
通报称,区卫人局对罗湖医院给予警告,责成该院立即进行整改,院领导班子作出深刻检讨,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相关领导、责任科室和相关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区卫人局派出工作组进驻,监督整改。
麻醉科主任李太富被责令暂停12个月执业活动,胸外科(普外科二病区)主任兰志祯被责令暂停10个月执业活动,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责成罗湖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撤销李太富、兰志祯科室主任职务。
对伪造病历的潘宏信医生给予警告。对常务副院长关养时、院长助理兼医务科主任张天峰给予警告;对副院长关健伟给予通报批评。
关养时、郑理光等人用公款聚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考虑到关养时等人在媒体曝光和组织调查前能够主动纠正错误,区纪委研究决定,对此事在全区通报批评,责令郑理光、关养时作出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