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外公布了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等165家被批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项目的医院名单。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器官移植大国,每年手术病例达到8000余例。
2007年5月1日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式实施。据了解,中国已实现器官移植的来源主要是三个渠道:司法途径,即死囚捐献;患者亲属间活体捐献;公民器官捐献。近年来,从第一个途径获取的器官越来越少,活体捐献违背了“无损害”伦理原则,主要是通过第三个途径获取。
为了让器官获取不成为交易,按照国际惯例,2010年,中国开始建立有第三方组织参与管理的器官捐献体系。这个非营利性的第三方,就是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原卫生部委托中国红十字会负责这方面工作。2012年7月,中编办正式批复该机构设立。中心作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的中央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国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公平分配、救助激励、缅怀纪念及信息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或办公室。各地中心或办公室建立各自器官协调员队伍,了解潜在器官捐献者的信息,并报备给各地中心或办公室。但是,地方的中心或办公室并不是一个职能机构,而是一个临时部门,组成人员大多来自器官移植医院。
然而,由于供与需的差距过大,每年器官衰竭的病例在30万左右,而只有不到1万人获得器官移植。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在2013年7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2010年,原卫生部制定了《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的核心政策》,并在政策基础上组织研发了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
目前,该系统测试工作基本完成,将于近期正式上线运行。邓海华表示,为更好地保障捐献器官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地分配,确保器官捐献移植工作透明、公开和可溯源性,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出台有关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的暂行规定,将在全国强制使用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