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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广告攻势越来越猛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30     点击数:0

5月29日,中国控烟协会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监测报告在京发布。报告提示,当前我国烟草广告与赞助重点区域多分布于经济发达和人口稠密地区,烟草广告已侵入各类新媒体,大量烟草广告未纳入监管范围,假借公益捐赠的烟草宣传正在大量增加。 

  今年1月1日至4月30日,中国控烟协会通过微博互动和网络检索分别对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行为展开监测,并通过新浪微博号召网民用“烟草广告随手拍”形式收集典型案例。共监测发现烟草企业进行了149起烟草赞助活动,其中获得政府表彰的有9起,涉及22个省份。其中,公益捐赠123起,占82.6%;参与社会活动与社会建设26起。与2009年同时段监测相比,此次监测到的烟草赞助数量由79起增至149起,升幅达88.6%。 

  监测共收到网友发送的烟草广告图片245张,其中具有明确出处的131张,涉及15个省份。在131张有效图片中,明显违法违规烟草广告图片48张;利用户外、新媒体及其他形式所作烟草广告83张,不为现行《广告法》、《烟草广告暂行管理办法》监管。 

  报告说,此次监测到的烟草广告主要集中在中、东部地区,当地经济发展较好、市场消费力较强;烟草赞助虽分布于全国大部分省份,但以江苏、重庆、四川、云南为最多。与报纸、杂志、影视等传统媒体相比,目前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已为烟草企业广为利用,并在传播中呈现出样式繁多、互动性强等特点,更多影响到青少年。同时,烟草企业借赞助之名行促销之实的做法日趋泛滥,凸显了法律空白。 

  报告建议,尽快修订《广告法》、《烟草广告暂行管理办法》,将新媒体、户外广告等纳入禁止发布烟草广告范围,坚决杜绝一切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行为。即将颁布的《慈善法》条款应明确禁止一切烟草企业进行所谓承担社会责任的公益捐款活动;任何政府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不得接受烟草企业捐赠和赞助;加强监督和执法,严格查处一切违法违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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