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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H7N9纳入新农合报销75%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25     点击数:0

为充分发挥北京市新农合在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中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北京市卫生局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部署,日前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支持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多项措施,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纳入重大疾病政策保障范围,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达到75%,减轻参合农民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 

  首先,北京市卫生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持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及时调整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切实减轻参合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对于门诊费用,《通知》要求按新农合政策报销,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按现行政策给予报销补偿。 

  其次,北京市卫生局表示,确诊的住院患者按重大疾病给予保障。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纳入重大疾病政策保障范围,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达到75%。同时增加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要求各区县在现有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上,将北京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患者集中收治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北京佑安医院统一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参合患者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支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再由新农合经办机构直接与医疗机构结算医疗机构垫付费用。 

  同时,针对报销范围也有所扩大,对确诊人感染H7N9 禽流感病例,将符合《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2版)》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将“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对于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仍较重的患者,各区县还将配合民政等相关部门做好医疗救助等政策衔接工作,减轻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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