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9日,由市卫生局牵头的党的十八大安保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指挥协调小组组织召开第一次联络员会议,通报前一阶段工作,研究讨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部署第一次的督导检查等重点工作。22个成员单位、16区县、市卫生局14个相关处室、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的联络员参加了会议。指挥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谢辉处长主持会议。
谢辉处长代表指挥协调小组办公室首先通报了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市卫生局牵头公共卫生专项行动,并配合其他五个专项行动。为稳步推进公共卫生专项行动,市卫生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公共卫生专项行动指挥协调小组,由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方来英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赵春惠同志、郭积勇同志以及其他22个委办局主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二是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统一领导、属地负责,全面监测、及时预警,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和四方责任的有关要求,确定了6项重点工作,划分了三个工作阶段。三是于8月13日组织召开了公共卫生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四是制定了《督查方案》和《考核评比办法》。五是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的工作组,具体落实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工作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工作例会制度、信息报告制度、联络员制度、督导检查和考核评比等六项工作制度。目前工作组重点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了解各区县、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针对当前公共卫生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部分区县和单位工作进展缓慢,信息报送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各区县和各部门进行了讨论。经研究,会议明确:公共卫生专项行动以属地负责为主,区县政府应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及时成立公共卫生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并制定工作方案;公共卫生专项行动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其他各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四方责任的要求,予以密切配合;信息报送以属地为主,各市级委办局要督促区县委办局及时向区县牵头部门报送信息,由区县牵头部门汇总后报送,要确保信息及时性。
谢辉处长代表公共卫生专项指挥协调小组办公室对第一次督查工作进行了部署。督查工作将在8月30日、31日进行,由市卫生局领导任组长,各委办局联络员为成员组成8个督查组,对16区县进行督查。会上,各委办局与各区县就督查工作进行了对接。
根据公共卫生专项行动整体工作进度安排,指挥协调小组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一是各区县、各委办局联络员要及时将联络员会议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将本区县、本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和工作方案报指挥协调小组办公室;二是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配合督查与考核评比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确保每周四上午10:00前报送到指挥协调小组办公室;四是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建立公共卫生隐患台账。